卓越学院院新生选拔规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15浏览次数:419

为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养、创新能力、国际视野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学校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进入卓越学院学习。具体选拔规则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一)浙江省直招生

通过高考招生获得卓越学院录取资格的学生,直接录取。

(二)资格生

学校按照考生在生源地新生中排名前5%的筛选标准,确定

资格生名单。资格生填报“自愿加入卓越学院申请表”后方可参加校内统一选拔测试。

(三)特长生

没有进入资格生名单但在学业或文体等方面具有一定特长,经学校考核认证,可自愿报名参加统一选拔测试。

二、选拔人数及班级

选拔100名左右学生,组成3个班级,其中理工类实验班2,经管类实验班1个。

三、选拔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

(二)审核并确定选拔考试名单

(三)笔试(科目为英语和数学)

(四)确定面试名单

(五)面试

(六)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七)报学校审核批准,正式录取

四、选拔规则

(一)选拔测试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潜能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根据选拔综合分(记Z)的高低进行排名。

选拔综合分的计算公式:Z= Z1*40%+Z2*40%+Z3*20%

其中:Z1——高考折算分  Z2——笔试分  Z3——面试分

Z1=高考分当量折算*100

Z2=(英语+数学)/2

(四)特长生选拔时参考上述选拔综合分,按特长分排序,录取名额控制在总录取人数的8%以内。

五、浙江省直招生入学后也须参加校内统一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学生管理的参考。

六、此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卓越学院负责解释。

新闻来源:卓越学院招生网作者: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