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养、创新能力、国际视野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学校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进入卓越学院学习。具体选拔规则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一)浙江省直招生
通过高考招生获得卓越学院录取资格的学生,直接录取。
(二)资格生
学校按照考生在生源地新生中排名前5%的筛选标准,确定
资格生名单。资格生填报“自愿加入卓越学院申请表”后方可参加校内统一选拔测试。
(三)特长生
没有进入资格生名单但在学业或文体等方面具有一定特长,经学校考核认证,可自愿报名参加统一选拔测试。
二、选拔人数及班级
选拔100名左右学生,组成3个班级,其中理工类实验班2个,经管类实验班1个。
三、选拔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
(二)审核并确定选拔考试名单
(三)笔试(科目为英语和数学)
(四)确定面试名单
(五)面试
(六)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七)报学校审核批准,正式录取
四、选拔规则
(一)选拔测试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潜能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根据选拔综合分(记Z总)的高低进行排名。
选拔综合分的计算公式:Z总= Z1*40%+Z2*40%+Z3*20%
其中:Z1——高考折算分 Z2——笔试分 Z3——面试分
Z1=高考分当量折算*100
Z2=(英语+数学)/2
(四)特长生选拔时参考上述选拔综合分,按特长分排序,录取名额控制在总录取人数的8%以内。
五、浙江省直招生入学后也须参加校内统一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学生管理的参考。
六、此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卓越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