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学院特长生报考条件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8-05浏览次数:473

我校2017级新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全国赛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决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三等奖()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教育厅和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或全国、省级艺术特长水平九级以上。

5)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集体项目为前3名)。

6)其他确有专长的特长生,须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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